在家办税新体验!探索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的便利之处,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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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发挥税收信息平台作用,国家税务局总局***等你来探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发挥税收信息平台作用,国家税务局总局***等你来探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时就计算缴纳税款的有关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的一种法定手续,也是税务机关办理征收业务、核实应纳税款,开具完税凭证的主要依据,它是税收征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实施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如果既涉及国税又涉及地税,那么就分别向国税和地税申报纳税。只涉及一个税务部门,只向一个税务部门申报纳税。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那么申报国税,要求每月10日前网上申报(互联网申报),然后把纸质资料随后报到税务部门(包括会计报表、报表附件、纳税申报表等) 如果是“定期定额”(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的定税户),现在几乎都是银行申报扣税,每月10日前到银行存足税款就行了,无须到税务大厅申报。 如果是缴纳地税的房产税、印花税、车船税等零星税种就必须在纳税行为发生时及时到地税大厅申报纳税。 如果是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2001年以前的老企业则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到地税大厅申报,2002年以后新办的企业则按以上期限可以网上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国税大厅申报。
总体来看,是个好事。
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是纳税人对税务行政的一种监督。如果我觉得税务局办税脸难看、事难办,我就可以给税务局的满意度打不满意。
以前上级部门对一些单位在工作成效考核,完全是听下级部门的汇报,一度呈现出“工作好不好全靠演讲稿”的考核现状,真正有发言权的行政相对人意见完全得不到重视,常言道,***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税务局的工作干的怎么样,纳税人还是有一定发言权的,比如办税效率、服务态度等,可以说只有纳税人的意见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不然只听税务局的一面之词,是不可能发现问题的。
目前总局对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是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来操作的,一般是***用电话抽查和实地问卷调查相结合来评估纳税人对税务局的满意度的。
通过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可以进一步促进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有利于税务机关依法行政的推进。
但是说实话,从税务局所处的位置来看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确实有点尴尬。
什么是税收?税收的本质就是国家对社会财富的一次分配,国家授权税务局来执行这种分配,税务局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我们常说的分蛋糕的角色。
做蛋糕的是谁?纳税人。
分蛋糕的是谁?税务局。
关键这分蛋糕是无偿的、强制的、固定的(税收的三个特性),所以不管这分蛋糕的人分走了多少蛋糕,这做蛋糕的人都很难满意。
老周自己在家忙活了半天,做了一个小蛋糕,你跑我家里来,硬要拿走一块,所以不管你态度有多好、刀法切的有多快、分走一半也好,十分之一也罢,老周我都是不满意的。
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决定了税务局在纳税人满意度上的先天缺陷。
但是,我们也都知道,税收是一个国家存在的必然产物,国家要维护社会稳定就得需要警察,保护边境就得需要军队,教书育人就得需要老师,治病救人就得需要医生,还是公共基础建设,这些都需要国家金钱的投入,这钱从哪来?税收。
所以,想要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仅仅依靠税务局是无法实现的。想要单纯依靠税务局提高办税服务态度和减税降费来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也是不现实的。
关键还是提高税收的利用效率,减少公职人员的贪腐问题,进一步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财政资金的浪费,让每一分税收都服务于全体国民,这样才能让纳税人满意。
现在税务局已经是一个服务部门了,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推动下,各地税务局无不精心“照料”纳税人,把纳税人得利益放在首位。
而且近年来在减税降费、纳税服务、“一次办好”等措施的带动下,各地纳税企业都享受到了很大的税务优惠,对税务机关的满意度也逐年上涨。
下面转发一条朋友圈刷屏的消息吧:
尊敬的纳税人和缴费人:
国家繁荣进步的每一个成就,城市日新月异的每一次变化,人民美好生活的每一点改善,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直以来,让您的获得感不断增强,让营商环境更加优良,始终是我们孜孜以求的目标。您的“非常满意”是我们工作的最高追求,您的“非常满意”是我们前进的最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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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真诚,所以真心;
因为在乎,所以用心;
因为懂得,所以贴心。
在乘风破浪的新航程上,
我们与您一直同行!
一切全心全意,
只为换来您的非常满意。
期待您的认同,期待您的支持,
期待您的“非常满意”!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首先提醒一下,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申报从2022年3月1日开始,至2022年6月30日结束,超过规定期限申报的,如果需要补缴税款,补缴税款需要依法征收滞纳金。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合伙企业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从2022年1月1日开始申报,至2022年3月31日结束。
2.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申报依法申报是每个纳税人的法定义务,除非满足豁免申报条件。比如年综合所得在12万元以下,平时已经按规定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或者通过汇算申报需要补缴税款在400元以下,其他情况都需要依法办理纳税申报,需要补缴税款的,必须依法补缴税款。
3.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申报,税务机关会进行提示提醒、责令限期改正,如果纳税人拒不改正,税务机关会根据情况依法***取相应措施,情节严重的,会移交稽查依法处理。同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会进行记录,未来如果有退税或者其他情形都会限制办理,还会影响个人未来纳税信用记录。
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需要补缴税款的纳税人基本上个人年度综合所得收入均超过了12万元,应该说是相对收入比较高的,应该带头依法履行公民的纳税义务,不要因为未依法申报补缴税款留下不好的纳税信用记录,可能最后会得不偿失,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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